| 交通部专项检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工作 |
|
http://www.0531ny.com 2008-1-3
交通部网站
|
|
|
| 页面载入中... |
|
|
目前,鲜活农产品运输开始进入高峰期。交通系统将在近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到位、管理到位,降低生猪等鲜活农产品运输成本,为鲜活农产品快速进入市场、保障节日供应,提供强有力的运输保障。
交通部2007年12月28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保畅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充分发挥“绿色通道”作用,保障生猪等鲜活农产品运输。
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将从稳定物价、关注民生的大局出发,加强领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落实“绿色通道”通行费减免政策,坚决纠正对省内外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实行有差别减免通行费的做法。密切监控“绿色通道”网络运行情况,加强路况检查和设施维护,合理安排养护工程,完善“绿色通道”标识,保证通道畅通。
交通部要求各地根据运量情况,在“绿色通道”专用收费道口适当增加工作人员,尽可能利用高科技检测手段,提高车辆通行能力和效率。同时加强市场动态监测,合理调控动力,当前要把生猪等副食品作为运输保障重点,制定完善应急运输保障预案,储备应急运力。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结合治超工作,会同公安、农业等有关部门,加大源头监管力度,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按规定装车、配载和运输,坚决打击伪造、假冒有效证件、冒充鲜活农产品车辆和超限超载等不法行为。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国“三绿工程”(绿色消费、绿色市场和“绿色通道”)宣传月活动,营造“绿色通道”运行的良好氛围。
|
|
页面载入中... |
|
| 【字体:小 大】【刷新】【打印】【返回顶部】【关闭本页】 |
|
山东农业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来源:山东农业经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山东农业经济网”,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