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农民发展合作组织 一篇调查引发专家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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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0531ny.com 2007-1-16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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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背景:吴镕,今年75岁,曾经担任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中共南通市委书记、江苏省政协秘书长,是我国著名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专家,参与起草了中央若干关于农业农村问题的重要文件。 12月18日上午,一位满头白发、戴着深度近视眼镜的老人走进了《新华日报》经济二部办公室,他就是著名农业专家吴镕,他此行就为一件事:与记者共同探讨新农村建设中如何组织农民共奔小康的问题。 吴镕来报社缘于《新华日报》11月29日刊登在B版头条的一篇报道《侯冲农民协会调查》。这篇调查详细介绍了江苏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典型南京市浦口区侯冲村如何发展农民专业协会的情况和取得的实效。 调查概要:侯冲村有农民3600人,人均年收入6200元。新农村建设提出以来,侯冲村村民自发成立了种植养殖业、公共卫生、扶贫、劳动就业、文体、计划生育共6个协会,今年6月,卫生、扶贫、就业、文体4个协会在正式注民政部门册。侯冲村放手让农民组织起来,农民通过协会发展经济和生产、管理村里的公共事务,农民贷款难问题初步得到缓解,村里的困难群体得到了富裕农户的经济援助,文化、卫生事业较以前大有进步,干群关系好转。 11月30日,吴镕就给三位记者发来了一封带标题的读者来信。来信原文摘登如下—— 喜读农民协会调查 2006年11月29日新华日报B版头条大字标题《侯冲农民协会调查》,作为一个老农,见此文十分高兴。 现在到韩国学建设新农村出现了“韩流”,他们的经验之一是政府主导加农民主体。农会发挥了巨大作用。日本农协乃至我国的台湾农会,都是执农村经济之牛耳。 毛泽东同志抗战时期就号召农民要《组织起来》,载入《毛选》。农村改革的元老、著名经济学家杜润生高龄逾九十,念念不忘一是组织农民,二是转移农村劳力,作为“两大心愿”。 如今侯冲农民先行一步。过去也有一些地方组织,但未能成气候。侯冲是自发成立了种植养殖业协会等5个专业(专门)协会,且获民政部门认可,已取得初步但显著的成绩,可喜可贺。在总体上的农民协会一时难成立的情况下,先成立多种形式的行业、专门协会,未尝不是一个好办法。 协会,是沟通政府与农民的桥梁;协会,是农民合作经济、合作发展的维权器;协会,是提高农民素质和话语权的大学校;协会,是协调各方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稳定剂。功莫大焉,希望有更多的侯冲式的农协;希望有更多的类似侯冲农协的报道。 意犹未尽,吴镕对记者说,杜润生老前辈对此类专题调查十分关注,给予好评。让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组织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精神,也是党和政府一直倡导支持的。江苏要建设新农村,必须在农村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让5000多万农民团结起来,瞄准现代农业大目标,发展生产,共奔小康。 问:为什么要倡导农民走专业合作发展生产之路? 答:中国农民天然地有着寻求合作的意愿和能力,合作是常态的,农民选择非组织性合作还是选择有组织性的合作,都会根据自身的利益状况来确定。现在,农民最大的风险是市场风险,只有组织起来,才能维护、发展自身利益。多元化社会是中国社会发展的趋势,也是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在农村,当前由农民构成的组织,除村民自治组织外,还存在维权组织、具有经济性质的合作组织和具有公益性质的社区服务组织等,维护、发展这些具有专门属性的组织,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必须有以农民为主体的、反映农民真实意愿的、直接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专业合作组织。 问:对目前农村的专业合作组织您有什么看法? 答:事关农民生活、生产和农村社会进步,还十分有待发展。村民自治组织虽然解决了农村行政事务,但很少能为农民的经济合作提供必要服务,在农民权益维护上也有不足,因为它不是公益性组织。 问: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途径和前景如何? 答:需要国家更大力和具体的支持、引导和推动,包括通过立法来保障合作组织的权利,规范合作组织的运作。我国已经出台了农村专业合作社法,从长远来看,国家还应该出台政策,给予某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适当的财政支持。立法规范和财政支持是政府间接管理农村社会的有效手段,比直接管理成本低得多、效率高得多。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和推动,必须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农民的意愿,农民是否加入、什么时候加入什么时候退出合作社,完全要尊重农民自己的意愿。同时,坚持为农民利益服务,而不是为别的群体利益服务。现在,像侯冲村这样,农民要求发展专业合作组织的愿望非常强烈,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前景看好,只要正确认识,科学决策,依法推动,加上媒体典型引路,江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将迎来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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