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零就业家庭调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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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0531ny.com 2007-1-12
来源:北京市劳动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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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意见》,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零就业家庭”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范围及对象
调查的范围是本市城乡居民家庭。对象是城乡家庭中的“零就业家庭”。
家庭是指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一种社会生活组织形式;家庭成员是家庭中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的人员。包括下列人员: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户口所在地相同的未婚子女、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以及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认定的其他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非农业户籍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内退人员、办理提前退休人员除外)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一人就业的家庭。
农村“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农业户籍家庭中,男16-59周岁,女16-49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既未从事一产(农、林、牧、副、渔)经营项目,又均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且无一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家庭。
非农业户籍人员与农业户籍人员组成的家庭,其非农业户籍成员符合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条件,其农业户籍成员符合农村“零就业家庭”成员条件的,计为城镇“零就业家庭”。
二、调查方法
此次调查为普查,各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简捷高效的原则,通过采取排查、登记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
(一)排查:由社区(村)根据对辖区范围内家庭就业情况的了解,对就业家庭进行排除,拟出“零就业家庭”名单。
(二)登记:由社区(村)按照“零就业家庭”的定义在公告栏上张榜公布,要求符合条件的家庭前来登记,填写《北京市零就业家庭调查问卷》。
(三)入户调查: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管员或调查员对经过排查拟定的“零就业家庭”名单中的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填写《北京市零就业家庭调查问卷》;对有疑问的《北京市零就业家庭调查问卷》进行核实。
(四)非农业户籍人员与农业户籍人员组成的“零就业家庭”,填写《北京市零就业家庭调查问卷》(非农业户)。
三、调查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1月15日至1月21日)
市劳动保障局印发调查问卷及统计表格;召开区县劳动保障局会议,布置调查工作,对区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区县召开街道(乡镇)会议,布置工作,对街道(乡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街道(乡镇)召开社区(村)会议,培训调查工作人员。
(二)调查实施阶段(1月22日至3月4日)
各个社区(村)组织调查人员在排查和登记的基础上,进行入户调查,根据调查的结果,填写《北京市零就业家庭调查汇总表》并上报街道(乡镇);各街道(乡镇)统计所属社区(村)的数据,并填写《北京市零就业家庭调查汇总表》上报区县劳动保障局。
(三)总结分析阶段(3月5日至3月18日)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汇总各个街道(乡镇)上报的数据,填写《北京市零就业家庭调查汇总表》,撰写调查分析报告,一并上报市劳动保障局。报告要客观分析“零就业家庭”的现状,反映“零就业家庭”对本地区失业状况的影响,提出促进其成员就业的措施和建议。报告不低于2000字。
市劳动保障局在汇总各区县上报数据和报告的基础上,形成全市“零就业家庭”就业状况的报告,并组织研究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的政策措施。
四、工作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及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认真组织好调查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调查工作能够如期完成,各区县要加强调查的组织领导,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专门负责此项调查工作,做好各街道(乡镇)调查队伍的培训工作,并指导街道(乡镇)开展工作;各街道(乡镇)要统筹安排,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事务所的作用,指导社区(村)开展调查工作;各个社区(村)要充分发挥(社区、村)就业服务站和劳动保障协管员的作用,深入到调查一线,做到情况清、数据实。
3、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调查期间正值“两节”期间,工作任务繁重。各区县要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既要确保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又要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4、克服各种困难。为完成此次调查的工作任务,各区县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等困难,要从大局出发扎实细致地做好调查。
5、已经开展过“零就业家庭”或类似调查的区县,要按照本通知确定的“零就业家庭”概念,调整并提供相关数据,不能够完全提供的,要进行补充调查,并按时提供相关数据和报告。
附件:1、北京市零就业家庭调查问卷(非农业户) 2、北京市零就业家庭调查问卷(农业户) 3、北京市零就业家庭调查汇总表(非农业户) 4、北京市零就业家庭调查汇总表(农业户)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七年一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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